加强期货居间人管理切勿“一刀切”

2020-09-03 14:03 期货居间人 期货哥

近期,业内对正在酝酿出台的所谓“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议论纷纷。

综合市场传出的消息,新规对机构和个人居间展业的条件作了不同要求,还有“居间人不得要求交易所返还和利息作为居间报酬”“居间人不得参与期货配资、带单、代为交易”等具体的规定。

回看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居间人在促进市场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居间形式多样、人员良莠不齐,居间人群体中有一部分人丧失职业道德,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不时引发一系列期货纠纷等问题,对期货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较为明显。

有行业人士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一些不良的居间人,专业水平不高,又缺乏职业道德,在开发客户的过程中误导甚至欺骗客户过度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坏了期货市场形象。也有一些居间人代客理财甚至接受全权委托,引发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的纠纷。还有一些居间人为获得更大利益,向多家期货公司介绍同一客户,索取高额佣金。

“居间业务是最初引发期货公司之间手续费费率恶性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少行业人士如是说。

对于居间人的管理,大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认为,对居间人设置一定的门槛,可以有效过滤掉“黑居间”“无良居间”等,使符合要求、有职业操守的专业居间人留在市场中,促进居间业务合规开展,进而推动整个市场健康向前发展。这对整个行业长久良性发展会起到积极作用。

“未来新规的推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期货公司再定位,推动行业多元化发展。”浙商期货武汉营业部经理李川源说,虽然新规推出后短期内会对一些居间业务占比较重的公司的业务产生一定冲击,但从行业长远发展看,这会引导期货公司从“低层次的手续费费率竞争”中走出来,将工作重心放到提升研发能力和为客户服务能力上,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全国149家期货公司中,有公示居间人信息、开展居间业务的期货公司数量超过110家,其中不乏行业头部公司。但据了解,行业头部公司的居间业务目前在其经纪业务中的占比很小,甚至已经“名存实亡”。

“居间业务属于经纪业务范畴。近几年来期货公司尤其是头部公司的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的利润贡献占比稳步提升,经纪业务利润贡献占比则逐年下降。另外,很多公司的客户结构也出现了较大变化,产业企业、私募等机构客户业务比重逐年增长,这些客户更看重期货公司的投研、技术等服务水平。相比较低的手续费费率,他们会选择更具专业能力的期货公司。”有行业人士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出台的新规若要求居间人持证上岗,对居间人加强管理,那么对优秀居间人是一件好事,这会过滤掉那些不良的居间人;若要求机构居间展业要成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那实际上是增加了机构居间人的信誉。

但从居间人的反映看,新规中“居间人不得要求交易所返还和利息作为居间报酬,居间收入不得超过净留存佣金的30%”的规定,让大部分居间人感到有些无奈。

据记者了解,当前居间人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根据其介绍的客户成交量收取期货公司的佣金返还。

“正常做居间业务收入并不高,若按市场传出的新规的要求,我们这些本本分分做居间业务的收入就所剩无几。”做了20年期货居间业务的王先生无奈地说。

他告诉记者,居间人不属于期货公司正式员工,没有养老保险和社会福利,没有固定的工资和佣金收入,与期货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大多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居间人如果因某些原因不再与这家期货公司合作,那么此前介绍的客户也会因适应这家期货公司的软硬件环境而沉淀下来。

“其实,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居间人是非常讲规矩、守信用的,他们在开发客户时会周全地为客户考虑,同时也会维护期货公司的正当权益。我和现在合作的期货公司已经共事15年,开发客户也上万了,从来没有被投诉。”王先生说,这些年从事居间业务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内心非常有满足感,加强期货居间人管理有助于期货居间业务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但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居间人管理时既要全面考虑也要区别对待,不要“一刀切”。

据了解,近期,和王先生合作的期货公司希望他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继续服务客户,但王先生对自己能否适应这一新的角色有些犹豫。他希望并呼吁所有期货居间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希望未来出台的新规能够广泛考虑各方情况,莫让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优秀居间人为少数不良居间人的错误行为和违法行为买单,使居间人群体风清气正、健康地发展,为期货市场和行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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